噪聲檢測儀是用于工作現場,廣場等公共場所的噪聲檢測和測試的儀器。噪聲污染是影響較大的環境污染之一,較高分貝的噪音甚至會對人的耳膜造成嚴重的損傷,致使失聰等。
噪聲檢測儀的應用可以提供噪聲所達到的分貝以便采取相關措施控制和減小噪音。聲音大小的計量單位是分貝,專業的噪音測試儀具有高靈敏的傳感器,精度高,適用范圍廣,能廣泛用于各種環境的噪音測量。
下面讓我們繼續來了解一下噪聲檢測儀的執行標準是什么吧
在GB12348-2008和GB22337-2008標準中,還規定測量35dB以下的噪聲應使用HNT16040型聲級計,且測量范圍應滿足所測量噪聲的需要,這是因為1級儀器的性能則要比2級儀器好得多。
例如準確度2級儀器和1級儀器綜合起來兩者的誤差差異可能在1.0dB以上。在新的聲級計標準中,要求1級聲級計的工作溫度范圍為-10℃~+50℃,在此溫度范圍內相對于參考溫度靈敏度變化不大于±0.5dB;
而2級聲級計的工作溫度范圍為0℃~+40℃,在此溫度范圍內相對于參考溫度靈敏度變化不大于±1.0dB。由于環境噪聲監測儀器大多在現場使用,環境條件變化較大,顯然1級儀器更能滿足環境噪聲測量的要求。
在GB22337-2008和GB12348-2008標準中,*提出結構傳播固定設備室內噪聲排放限值,規定當排放的噪聲通過建筑物結構傳播至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時,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等效聲級既不得超過規定的聲級限值,也不得超過規定的室內噪聲倍頻帶聲壓級限值,( 倍頻帶中心頻率為31.5Hz,63Hz,125Hz250Hz,500Hz,其覆蓋頻率為22Hz-707Hz)
這是考慮到不管是工業企業固定設備排放的噪聲,還是社會生活噪聲排放源排放的噪聲,它們通過建筑物結構傳播至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 時,噪聲的主要成份呈低頻特性。
只用聲級限值還不能保證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聲環境質量,新標準增加了低頻段的倍頻帶聲壓級限值要求,而且這些限值一個都不得超過,這樣就要求在測量聲級的同時,進行噪聲的倍頻帶頻譜分析。
測量噪聲檢測儀性能和品種的差異很大,用于環境噪聲監測的儀器至少應具有時間平均的積分功能,也就是至少能測量等效連續聲級Leq值,這對于環境監理部門已經足夠。
但對于需要進行交通噪聲測量或噪聲普查的環境監測站,則還應有統計聲級LN(N=5,10,50,90,95)測量和24小時監測功能。
為了減少手工記錄和便于數據進一步處理,往往還需要配備微型打印機和將數據傳送至計算機以及數據存儲等功能,考慮到社會生活噪聲中低頻成分較多,僅僅用聲級難以評價其對人的影響。
因此在測量聲級的同時,也要對噪聲進行倍頻程譜分析,然后用NR曲線來衡量每個倍頻帶聲壓級是否在允許范圍內。這就需要使用帶倍頻程或1/3倍頻程濾波器的噪聲頻譜分析測量儀器。
噪聲檢測儀的分貝范圍在30-130dB,并且能24小時實時監測。